安全管理处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监控资料调阅管理规定
1.加强对视频监控资料的管理,确保视频监控资料用于校内治安、交通、消防、稳定等案(事)件的查处等正常工作。
2.校内单位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需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应急指挥中心申请查阅视频资料审批表》,申请单位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校外单位申请调阅学校视频监控资料,须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应急指挥中心申请查阅视频资料审批表》。
4.校外单位原则上只限于公安、检察、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因案件需要进行调取,其他单位必须经公安或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调取。
5.申请单位经安全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所申请的内容进行调阅,并按要求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应急指挥中心申请查阅视频资料审批表》。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摄录。
6.任何单位经同意调阅相关视频资料后,必须做好对资料内容保密工作,资料除用于相关调查工作外,不得随意向外散布。
安庆师范大学应急指挥中心申请查阅视频资料审批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