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部门概况|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请您关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务指南|支部建设|学校首页
安庆师范大学菱湖校区27号... 06-30
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消... 06-27
安庆师范大学安全管理处202... 06-27
安庆师范大学单位自行采购... 06-26
安庆师范大学单位自行采购... 06-23
更多>> 
安全管理处(保卫部)... 2022-04-13
安全管理处(保卫部)... 2022-03-18
安全管理处服务师生相... 2019-05-08
安庆师范大学道路交通... 2019-04-28
安庆师范大学机动车停... 2019-04-28
安全管理处值班费发放... 2019-04-02

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电话:0556-5300120

Email:baowei@aqnu.edu.cn

 
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处(保卫部)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2019-01-10 11:31:34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为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管理处(保卫部)工作职责,特制定校园安全巡逻制度如下:

一、校园安全巡逻由安全管理处(保卫部)统一管理,巡逻的日常安排由安全管理处(保卫部)交通治安科负责,交通治安科负责对每日的巡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校园内巡逻值勤工作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要求进行巡逻且每2小时至少到预设的治安重点部位(含:巡更点)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巡逻时,须着装整齐,保护良好的姿态,禁止进行与巡逻无关的事务和活动,不得打闹嬉笑,高声喧哗,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

四、巡逻值勤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无特殊情况,禁止一人以巡逻为名,私自进入女生公寓与存有贵重物品的地方。

五、巡逻值勤时,发现可疑现象,在初步查明情况后,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巡逻执勤人员要有效预防各类不利于校园安全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做好预先处置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巡逻执勤时,要对校内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处进行不定期检查,清理未经许可的张贴物、标语、悬挂物。对校内各种摊点、流动商贩及时进行清理。校园内举办各类活动须有配有审批材料,对未经许可的在校园内、教学楼、场馆举行的活动进行取缔或劝阻,对非法散发传单、出版物的人员进行控制,收缴其违禁物品,并及时报告。

八、巡逻执勤人员要主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内道路畅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对违停的车辆张贴告示,自行车电瓶车挪至指定区域。及时清理校园内流浪动物,移交至安庆市动物救助机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登记。

九、巡逻值勤情况应及时记录,建立值班登记本,每次巡逻值勤的情况和发生、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详细登记,以便备查。下班时要做好交接班手续,重要情况要向下组巡逻人员作好交待。

十、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110,119,120报警处理。并组织师生开展自救,把人员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凡因巡逻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发生责任事故的,追究当班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的,依法处理。

十一、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管理处(保卫部)全体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本规定已经处务会讨论通过,即日实行。

 


                                                                                   安全管理处

                                                                      2018年12月10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安全管理处(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