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牵挂着万千家长的心,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3月19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就“平安校园”建设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充分发挥各警种优势和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合力。
在具体任务上,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立足推动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适应教育改革创新深入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学校紧盯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工作目标。在加强“护学岗”建设中,公安机关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等工作的同时,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在安全教育机制建设、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设、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学校技防安全方面,公安机关将监督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建设,尽快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
学生的上放学路上的安全,家长最为牵挂。通知明确,交警部门指导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推行“护学岗”岗位承包和民警实名制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探索设立“接送港湾”“即停即走”和通道。此外,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答题,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消防知识进课堂、进军训活动,定期组织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
通知还要求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探索进行学校安全工作评估,逐步建立评估系统,有力有效加强学校安全管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按标准配备保安员、执勤防卫器械,按技防建设规范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主要通道全覆盖,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位一体”的数字化立体化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