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现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28日至11月1日,两校区严禁任何形式的外卖投递活动。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暂扣处理。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二、严禁在校学生驾驶汽车,骑乘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机动车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给电瓶车充电。请各楼宇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私拉乱接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现象的管理。请各学院加强教育,要求学生在评估期间上课时不骑乘电瓶车。
三、外来车辆(含货车、小汽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瓶车、三轮车等)进入校园必须登记、换证,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外来无关车辆进校。
四、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严禁鸣笛、急转弯或高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五、校内经营单位送货车辆按规定时段慢速通行,具体时段为:上午8:00前,下午6:00后。龙山校区校内所有的经营单位车辆、送货车辆从南大门进入后右转经见贤路进入校园。
六、所有车辆须在划设的停车位内有序停放,严禁随意占道停车,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请各楼宇物业管理部门加强楼宇周边区域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七、对乱停乱放或在校内违法违规行驶的小汽车,将向车主提出警告,对不听劝告或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校园秩序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安庆师范大学安全管理处
2018年10月24日